计算机证据调查提取的主要目的

时间:2012-02-07 09: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计算机取证的目的


既然
计算机证据****有诸多困难,为什么还要劳心费神地进行计算机取证呢?主要源于两个目的:为将来防范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积累素材并找出防范策略;划分或追究责任。

(1)为将来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积累素材

在进行计算机取证的时候,同时也要收集那些能够说明案件是如何发生的、是如何进行的等资料。如果不搞清楚案件是如何进行的,案件受害者就仍然存在再次被作案人或类似案件伤害的缺陷和弱点,当然也就不可能阻止案件继续发生,甚至不能阻止来自同一个作案人的案件发生。就像被人骗走了一大笔钱以后,如果没有搞清楚是如何被骗的,那就有可能还要再次被骗一样。

计算机取证的成本很高,但是反复地从受害计算机上修复数据和恢复系统的成本更高,无论从金钱上还是从精力上投入的成本都很高。


(2)追究和划分职责

案件发生以后,作案人和案件受害人双方都有责任。

作案人要为作案行为所造成的破坏承担法律责任,让他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把他送上法庭,用大量的证据证明是他干的,要他承认其作案事实,并向他索赔,以便阻止更多的案件发生。

受害者也要对社会承担即使不是法律上的也有职业道德上的责任,抛开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和为作案人提供了条件去攻击第三方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不说,发生类似案件的背景通常有可能是在操作计算机系统的时候由于玩忽职守或者疏忽大意没有遵守安全策略上的最小授权原则。任何公司或者组织都对他们的合伙人有特定的责任以确保业务活动的可持续性和商业机密的完整性不受到损害。作为案件受害人有责任参与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尤其是在发生了对系统进行比较大的入侵攻击破坏以后。在道义上,受害人还应该将在案件中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相关信息与更多的人分享,以防止未来可能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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