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交易更需详尽尽职调查

时间:2016-11-22 19:4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中资企业在近些年来开始逐渐迈向国际化,对外收购历史短暂,很多中资企业的领导层不重视专业法律风险控制,认为法律咨询和法律文件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而且过程缓慢效率低下,因此往往忽视投资国的法律研究,导致一旦出现问题和争议,往往会影响商业利益,严重者影响商业谈判的进程,导致谈判失败,代价巨大。

以下概括总结中资企业海外投资的几个应该注意的问题,力求将海外收购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的同时获取期待的商业利益。


海外并购尽职调查
 
(1)了解投资国的外资准入制度。
譬如在投资东道国是意大利的情况下,需要事先了解意投资领域的大体投资环境,外商资本准入制度,对预投资领域产业政策,意大利关于外资准入的限制是以负面清单形式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除特定领域外,其他行业没有外资准入的限制(这些受限行业包括航空,海运,矿产,能源,国防等)。除了解是否投资受限外,也要积极了解是否欧盟和意大利对投资领域有特定的优惠政策等。

(2)国内审批程序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中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我国有关机关的批准或者备案,如发改委,商务部等,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备案。如果是国有企业,还需要经过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在国内审批这个程序上,一定要提前准备材料,将该程序所用的时间预先计算到收购交易中,以免延误收购进程或者造成不必要的违约。

(3)设计适合的交易框架
为了限制投资方的责任风险,税务减免,以及将来有可能发生的资本撤出和转让便利等方面的考虑,在海外投资时,往往会建立离岸公司,以该离岸公司直接进行海外并购投资。除此之外,在转让时,直接转让离岸公司,不仅不需要东道国审批,而且有可能会节省大额的资本利得税。

(4)重视尽职调查
中资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不应该轻信目标公司的单方陈述,应该聘任专业的法律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通过详细的尽职调查,尽可能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财务历史,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劳工方面的问题以及目标公司本身可能存在的诉讼情况等,根据以上尽职调查的结果确定有利的商业策略。与此同时,客户一开始选择聘任中国境内的法律事务所进行境外主体的尽职调查的选择有可能是不恰当的,一方面由于事务所和目标公司的距离远,文化和沟通的难度,以及事务所对投资目的国的法律认知有限,很有可能会造成尽职调查内容不深入,或者影响项目进程等。所以,海外投资并购方一般应该聘任国内律所进行项目的先期审批程序,聘任投资东道国的当地律所进行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

(5)重视谈判签约过程以及后续法律文件的管理
在与意大利方谈判的阶段, 文化上和沟通方面的问题经常会导致双方之间的不信任, 使得一些本来可以被轻易化解的问题尖锐化, 甚至可能导致双方交涉的停滞,在这方面,可以考虑聘任可信任的当地专业机构对谈判签约予以协助。在正式进行谈判协议签订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协议有关的风险问题,如收购协议是否需要审批方能生效,交割条件是否满足交易安全,是否违反东道国的强制性法律,债权债务等潜在风险是否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争议方式解决的途径是否合适等。

(6)购买境外保险可限制政治风险。
通过境外投保的方式可以限制禁止汇兑险,国有化或者征用险,战乱险,经营中断险等,保险额一般在投资额的90%内。另外,也可以购买专门保障并购交易的特别险种“并购保证赔偿保险”,该保险担保的标的是并购合同中的陈述保证条款,购买这种保险也可以转移一部分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