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尽职调查项目中,商业尽职调查的同时需要伴随着财务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这个两个基础香米。其在项目进展中发挥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总体来讲表现如下:
(1) 财务尽职调查
商业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通常会同步进行。
上图反映了商业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之间的关系。
① 需要从财务尽职调查获取的信息
商业尽职调查为了调整商业规划,需要从财务尽职调查中获取以下三种信息: (a)真实资产负债表;(b)用于考察商业规划合理性的信息;(c)用于价值评估的信息。
(a)真实资产负债表
真实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允价值的资产负债表。企业并购时原则上采用购买法①,因此必须制定反映各科目公允价值的真实资产负债表。如果能从财务尽职调查小组取得相关信息,商业尽职调查就可以避免重复工作。
不仅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也同样需要反映公允价值。制定实际利润表的工作应该由财务尽职调查还是商业尽职调查来完成,需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如果由商业尽职调查来完成,那么与此同时需要建立一套机制,确保财务尽职调查中发现的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地传达给商业尽职调查。
(b)用于考察商业规划合理性的信息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尽职调查人员需要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状况。非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往往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鉴于此种情况,商业尽职调查应考虑收购后用于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的额外费用。举例来说,针对内部控制人员不足现象,应在商业规划中增加管理部门人员的费用。
特别是涉及上市企业收购非上市企业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会成为后期整合工作( PMI)的重点之一。
商业规划的准确程度
商业规划的制订流程,管理会计的操作流程、方针等也属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范畴。管理会计(处理方法、方针等)直接关系到商业规划的准确程度,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是衡量商业规划可信度的重要信息。如果在财务尽职调查中发现有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告知商业尽职调查小组。
会计方针
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目标企业和买方企业的财务会计方针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会计方针是不是应该和买方企业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是从尽职调查的角度来看,由于时间紧迫,即使存在差异,往往也会基于目标企业现有的会计方针来展开调查。
如果买方企业希望沿用自己的会计方针来调整商业规划,那么从最开始我们就应该沿着此方针来实施尽职调查。如果财务尽职调查提供的真实资产负债表是基于买方企业的财务会计方针制订的,那么 商业尽职调查也应按照同样的会计方针调整商业规划。
会计方针调整涉及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等。会计处理中存在的管理层主观判断因素将会使得分析工作更加困难。例如在考察服装、出版等行业的退货准备金计提是否合理时,需要对退货率作出合理估计。此时不仅需要参考过去的平均退货率,还要考虑到行业内的交易惯例,以及目标企业与交易伙伴的力量对比关系等因素。这些情况下,财务尽职调查需要用到商业尽职调查的调查结果。
此外,我们尤其应该关注中小企业的会计方针。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会计方针往往偏重于遵守税务准则,而在某些方面背离会计准则。在分析企业的业绩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潜在的问题。
(c)用于价值评估的信息
为了估算目标企业未来可以创造的价值,商业尽职调查需要向财务尽职调查小组获取下列信息。
费用分摊
如果只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业务或涉及部门之间的合并、废除时,收购方为了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了解具体业务或部门的损益情况。
企业总部费用的分摊方式会对各部门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每个企业的分摊方式都不一样,有些企业为减轻某特定部门负担,会采取一些倾斜性的分摊政策。因此在商业尽职调查中,需要基于财务尽职调查结果,重新分摊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目标业务真实的损益情况。尤其在讨论某特定部门是否该被合并或废除时,由于分析结果对于该部门的未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费用分摊问题。
非经营性资产的评估
在估价时,我们会把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进行独立估算①。估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时,主要是考察其公允价值。
财务尽职调查在制定真实资产负债表时,会对非经营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商业尽职调查如果事先能够从财务尽职调查得到相关信息,就可以避免重复工作。
营运资本状况
财务尽职调查有时候需要分析目标企业的营运资本以及影响现金流的季节性因素。营运资本是构成自由现金流的要素之一,对价值评估结果有着决定性影响。如果财务尽职调查中调整了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等科目,就必须将这些调整结果反映到价值评估中去。
② 需要向财务尽职调查提供的信息
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于历史财务报表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内部控制及和现金流状况进行评估;业绩分析,评估税务申报情况,提供业务分拆方案等。
其中,考察目标企业资产和负债确认的准确性、全面性是财务尽职调查最核心的部分。但是财务尽职调查很难发现那些在财务报表和账簿中没有记录的表外内容,特别是表外负债。
商业尽职调查会对目标企业的业务做一个整体性的考察。基于业务流程,逐一核实那些应该被计入负债的科目,可以大大提高发现表外负债的可能性。尽早实现财务尽职调查与商业尽职调查的合作,有助于提高财务尽职调查的效率。
“转移”现象依然存在
近期,母公司将不良资产或负债暂时转移到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子公司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商业尽职调查需要与财务尽职调查通力合作,仔细梳理目标企业的业务流程和重要的交易关联方,寻找可能存在的“转移”现象。
(2) 税务尽职调查
税务尽职调查通常都是财务尽职调查的一部分,但也有独立实施的情况。
①递延税金资产回收的可能性
为了分析递延税金资产回收的可能性,税务尽职调查需要考察目标企业的纳税规划。纳税规划建立在商业规划的基础上,而商业规划并不属于税务尽职调查的考察范围。因此,税务尽职调查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商业尽职调查的配合。
有些企业希望出售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以期获得节税效果。对此,有必要对出于此类目的的资产出售计划和现有商业规划之间的一致性进行考察。破产重组型的并购或目标企业的业绩不佳时,需要特别留意商业规划中可能存在的盈利能力高估的风险。高估的盈利能力将直接导致递延税金资产的高估。
②累计亏损
并购一家累积亏损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节税价值。但是税法上对不同的重组方式的节税效果有着诸多限制。在调整商业规划时,商业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乃至价值评估小组需要通力合作,就如何处理税务上的累计亏损进行仔细的研究。
③税收递延优惠的适用条件
符合一定条件的并购重组可以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这些条件涉及诸如“持续经营”、“权益的连续性”等方面,如果选择了可以享受优惠的并购重组方式,在业务整合期间买方企业需要积极听取税务专家的建议,避免业务整合计划中出现与这些条件抵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