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资深的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交通纠纷律师全心呵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所资深的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交通纠纷律师全心呵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自创办以来,凭着对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深透理解和大量的交通事故办案人脉资源,积累了上千宗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例,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

我所深圳交通律师团队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以“专业、诚信、勤勉、高效、协作”为服务宗旨,树立“以最快的速度为当事人获得最高赔偿!”的崇高使命,具备诚信勤勉的敬业精神、严谨缜密的执业风格、精益求精的执业要求,高效负责的团队合作,协助客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力争取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我所交通律师团队业务范围

1)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当事人的需求,代为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3)代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4)代理交通事故中的保险理赔及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



我所交通律师提供业务范围说明:

 

一、我所资深交通事故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指:办案交通事故律师就自身所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在执业过程中所积累的工作经验,结合咨询者口头陈述的事实,对咨询者所提出的法律问题的性质、法律责任、解决方式及应注意的事项,给予口头解疑的法律服务。


二、我所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法律诉讼仲裁。

代理法律诉讼仲裁是指:办案交通事故律师接受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进行民事、刑事、行政、劳动仲裁、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立案、答辩、庭审、调解、执行等程序的诉讼活动。


三、交通事故律师出具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办案的交通事故律师接受委托,就某项法律事实或事件以书面信函的形式进行披露、评价,并向相对方邮寄的专业律师法律文书。律师函可用于预防和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或持续发生,可用于敦促相对方履行某项义务,可用于公示、澄清某件事实或权利。接受律师函的相对人在收具函件后,会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出法律风险估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这种引导和威慑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所不能及的。


四、交通事故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指:办案交通事故律师根据委托者的口头陈述及提供的书面材料,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委托者的法律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述,阐明法律处理意见,制作成书面形式,签署律师姓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书面法律文书。

五、出具律师见证书。

律师见证书是指:交通事故律师等二名以上律师接受委托者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并予以证明的律师法律服务。律师见证较之公证机关公证,有着程序灵活、内容广泛的优势,并且律师在见证过程中能凭借自身的实务经验提出可贵的法律意见。

六、起草诉讼文书。

起草诉讼文书是指:办案交通事故律师根据自身实务经验,结合委托人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相关证据,在研究论证之后,起草专门用于诉讼程序的文书,以保障委托人诉讼请求的合理化、最大化,并避免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自认的发生,已使得委托人在诉讼中处于优势地位。

七、审核法律文书。

审核法律文书是指:武汉交通事故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书面法律文书,就我国法律及律师实务经验,对其进行客观地评价,提出其中的漏洞和不足,以及律师建议意见。

八、其他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赔偿相关的法律事务。